关于申报2017年度学校科技教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 2017-11-04点击数:0

各院(系)、处(室)、部(馆):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科技教研工作水平,激励和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和能力,根据《关于印发<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发〔2010〕51号)和《关于印发< 关于促进学院科技教研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院发〔2015〕21号)文件精神,学院2017年度科技教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或解决区域经济建设和地方社会发展关键问题需要。

2.项目选题应符合学院目前优先发展的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建设、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相关专业(群)、省级或学院特色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围绕学院2017年度重点工作,立足解决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3.项目选题应与项目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所涉猎的技术领域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4.鼓励依托“甘肃省精细石油化工行业技术中心”、“甘肃省电子商务重点实验室”等为项目研究平台,鼓励校企、校校、校地、校政协同创新、共同申报。鼓励具备科研优势的优秀博士申报“博士基金”。

5.已获批立项的纵向课题,校内科教基金给予适当配套资助。

6.教研基金项目申报需围绕“《2017年度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点项目选题》(附件1)”中列出的若干主要选题,以此为基础设计具体课题。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为我校在岗在职教师,要求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强,重点支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在读)的中青年教师。

每个项目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且征得成员本人签名同意。

正在承担院级科技教研项目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报。

三、完成时限及结题要求

校级科技教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以内,项目的结题验收按照《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申报程序

1.每个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教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 ,以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和两种形式以各院(系)、处(室)、部(馆)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2.各部门(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打印盖章后纸质版发送到科技处,电子版通过OA报科技处。

3.科技处不受理未经各院(系)、处(室)、部(馆)审核的个人申报。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彩霞

联系电话:0931-7941709;18993189686

办公地点:办公楼313室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