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夏季安全大检查暨部署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18-07-03点击数:0

各院、处(室)、部(馆):

2017—2018学年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学校常规工作要求,结合各单位(部门)年初签订的《2018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2018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2018年度禁毒工作责任书》,定于7月5日至6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安全大检查。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魏海明 副院长

副组长:张金录 保卫处处长

组 员:孙 林 韩正喜 沈彦勋 张学文

质量管理处 、 学生工作处 、 基建处 、 后勤(膳食)处 相关人员。

二、安全检查内容

1.各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各单位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及演练情况(重点检查消防预案);

3.各单位消防安全“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4.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5.各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

6.各单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生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重点查处学生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私藏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赌博、校外租房、偷盗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心理疾病发生情况;

7.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插板情况。对违规使用的电炉、电插板、电烫机、台灯、热水器、电饭锅、酒精炉、燃气炉等用电、用油、用气设备(器材)无条件查收;

8.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情况;

9.校园经营实体、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

10.学生离校前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不法伤害、防骗、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毒品侵害等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1.各单位暑假安保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各二级学院假期组织的活动及留校学生情况;

13.各单位暑假值班安排情况;

14.其他安全及不稳定因素问题。

三、检查的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时间:7月2日至4日。各单位(部门)参照上述检查内容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于7月4日17:00之前上报学校保卫处)。

2.集中检查时间:7月5日至6日。学校将采取逐单位、逐楼宇过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师生走访、实地查验等多种途径进行检查。

四、假期安全工作部署

1.门卫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大门继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一律刷卡(或凭证)出入。门卫保安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把入门关,严格查验证件和物品、设备出门凭证,并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2.楼宇与重点场所安全

暑假期间,楼宇与重点场所安全实行责任承包制,按照《关于公布学院各单位安全责任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的通知》(保字【2015】003号)文件执行,由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所有学生公寓由学生处负责管理;操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负责管理;东区办公楼、主教学楼、第二工业中心、综合实训楼,西区主教学楼公共区域由保卫处安排专人管理;假期监控值班由保卫处派出。假期值班人员对楼宇的巡查每日不得少于4次(其中午夜必须有一次),对出入楼宇的人员、物品严格进行登记。楼宇值班室内不得私接乱拉电线、不得生火做饭、不得留宿他人。后勤(膳食)处要对各值班室的用电情况加强检查,保卫处要对值班人员的在岗、楼内巡查、值班记录等情况加强检查。

3.校园及家属区秩序及安全

暑假期间,校园安全通过三种途径,一是门卫保安严格执行相对封闭式管理规定,把好出入关;二是护校保安24小时不间断巡逻,保卫处负责督查,严禁在校园内未经批准从事健身、娱乐、经营、集会活动,严格焚烧垃圾,严禁乱停乱放私家车、摩托车、自行车,及时有效处置校园内发生的治安与刑事案件,及时发现、报告、排除校园内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三是通过学校的视频监控系统适时掌握校园内的各种动向,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及时利用对讲机或电话向值班人员(或当值保安)反映,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不留后患。

4.假期留校学生管理

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遵循谁需要、谁申请,谁申请、谁留人,谁留人、谁管理,谁管理、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避免因管理松懈而导致学生失控、违纪、违法或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与留校学生签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留校学生必须提交《安全承诺书》,且责任单位、班主任、学生处、保卫处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5.印刷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

印刷实训基地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各种生产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干部带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安全员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厂区的门卫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厂区或通过厂区大门进入校园;坚持领导巡回检查制度,每天及时清理和回收废纸屑、垃圾、擦拭设备的油抹布等,对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严密监控。

6.对沿街铺面的安全管理

国资处要加大对沿街铺面等出租商品房的安检力度,并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保证各项经营活动安全平稳进行。

7.对继续教育和合作办学的管理

暑假期间,校园内除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正常上课(或培训)以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得利用学校资源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补习班。如确需举办,必须经学校领导和教务处审批同意,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行。否则,将依规进行强制干预。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假期进行的各类培训、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的培训活动,放假前必须按规定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

8.校园施工安全管理

暑假期间,基建处是负责校园施工安全的责任单位,需提前将假期实施的基建项目及施工单位情况提供给保卫处,以备查。假期校园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规定,设置隔离墙(或隔离带)以及安全警示牌,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基建处和相关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院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完善安全设施,确保无重大盗窃、摔伤、砸伤、触电和火灾等责任事故的发生。

9.校园车辆管理

暑假期间,除公务用车外,私家车辆非公务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更不得在校园内过夜,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必须报保卫处批准。外来办事和招待所住宿人员车辆不得进入限行路段。

10.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暑假期间,按照学校党政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对所属教职员工加强教育,对外出学习、培训、旅游的人员进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留校加班工作的人员做好统计,确保安全稳定。学校安排的各类值班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对当班期间发生的案情或事故,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严禁出现对案情和事故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7月4日17:00之前各单位(部门)将暑假期间的值班安排表报送党委(院长)办公室、保卫处。

五、假期安全工作考核

由学校质量管理处、保卫处对假期各二级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及时通报。开学后,按照学校过程管理考核办法,对学校各二级单位(部门)假期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案情和责任事故的,根据学校过程管理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追究部门及个人的责任。

六、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态,增强紧迫感,确实把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和一票否决制之规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3.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暑假值班人员的管控,抓好值班人员在位与值班记录的检查,防止失控、脱岗、违纪等现象的发生。各类值班人员要熟悉工作环境、重点防范目标、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每一个值班岗位至少要安排两人。

4.自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统计的数据要客观准确,上报及时。谁弄虚作假、谁玩忽职守,谁就是渎职,必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