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8]5号
关于开展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7——2018年“校园风采之星”评选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群体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引领、示范、育人作用,大力倡导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树立和弘扬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大学生典型,用先进典型感召、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团委将开展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校园风采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自信、自强、展现风采”作为本次校园风采之星评选的主题,着重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风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理念,进一步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本次评选旨在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及培养学生创造机遇、把握机遇的社会综合实践能力。
二、评选主题
以“自信、自强、展现风采”作为本届校园风采之星的主题,重点围绕科技创新创业、文体特长、志愿服务、自强之星、学习楷模、优秀学生干部骨干等方面具体开展评选活动。
三、参评对象
全体注册在校学生
四、评选时间
2018年3月—5月
五、评选标准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和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近两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其他大赛等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2、公德之星
认真学习雷锋精神和事迹,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有拾金不昧等各类优秀的品行。
3、技能之星
要求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练习,并在省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奖。
4、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5、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院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在相关才艺方面有组织管理经历者优先考虑。
6、奉献之星
乐于助人,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7、励志之星
生长在贫困家庭或者特殊家庭,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没有优越的家庭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较优异的学习成绩。
8、管理之星
担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以上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个人获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六、评选方法
1、申报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二)同时提供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供考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院团总支组织本院各班在班级内进行推荐,将本班候选人上报各院,由各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将本院“风采之星”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团委,由团委组织成立评审组,经过评审组的投票评议,最后评选出学校2017——2018年度“校园风采之星”。
七、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3月5日到3月15日,通过文件、校园网络、广播站等媒体宣传,让全院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
第二阶段班级、院系评选阶段
3月16日到3月31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递选,最后各院推荐、上报各院“校园风采之星”候选人(每项最多两人)并填写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上交至团委,成为学校2017——2018年“校园风采之星”的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评审组进行投票评选
4月1日到4月30日,学校“校园风采之星”评审组将根据正式候选人的事迹材料,通过民主打分、微信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校园风采之星”名单。
第四阶段颁奖典礼
5月4日,在学校东区礼堂举行颁奖典礼,颁发证书奖品。
第五阶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通过组织获奖同学在全校学生中作报告,同全校学生交流学习;通过橱窗等宣传栏将获奖人物的照片和先进事迹张贴出来,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携手共进,为树立学校品牌形象努力奋斗。
此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团委,由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校园风采之星”评审组名单
附件2: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年“校园风采之星”推荐表
共青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4.11
- 附件【附件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校园风采之星推荐表.doc】已下载次